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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庇護城
(民35‧9-28;申19‧1-13)
耶和華曉諭約書亞說: 「你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要照着我藉摩西所曉諭你們的,為自己設立逃城, 使那無心而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裏。這些城可以作你們逃避報血仇人的地方。 那殺人的要逃到這些城中的一座城,站在城門口,將他的事情說給城內的長老們聽。他們就把他收進城裏,給他地方,使他住在他們中間。 若是報血仇的追了他來,長老不可將他交在報血仇的手裏;因為他是素無仇恨,無心殺了人的。 他要住在那城裏,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等到那時的大祭司死了,殺人的才可以回到本城本家,就是他所逃出來的那城。」
於是,以色列人在拿弗他利山地分定加利利基低斯;在以法蓮山地分定示劍;在猶大山地分定基列‧亞巴基列‧亞巴就是希伯崙); 又在約旦河耶利哥東,從呂便支派中,在曠野的平原,設立比悉;從迦得支派中設立基列拉末;從瑪拿西支派中設立巴珊哥蘭這都是為以色列眾人和在他們中間寄居的外人所分定的城邑,使誤殺人的都可以逃到那裏,不死在報血仇人的手中,等他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