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1 关于你们写信问我的事:男人不亲近女人是好的。
2 但因有淫乱的事,各男人应当有自己的妻子,各女人也应当有自己的丈夫。
3 丈夫要把妻子应得的夫妻情分给她, 妻子待丈夫也要照样。
4 妻子对自己的身体没有主权,丈夫才有;同样,丈夫对自己的身体也没有主权,妻子才有。
5 不可彼此剥夺,除非双方同意,暂时如此,好使你们专心禁食和祷告;之后还要再在一起,免得撒但因你们不能自制而试探你们。
6 我说这话是出于准许,不是出于命令。
7 然而我愿意所有人都像我一样。不过,各人都有自己从上帝所得的恩赐:这个人是这样,那个人是那样。
8 我对未婚的人和寡妇说,他们若保持像我这样,是好的。
9 但如果他们不能自制,就应当结婚;因为结婚总比欲火焚身好。
10 至于已经结婚的人,我吩咐——不是我,而是主吩咐——妻子不可离开丈夫
11 (但如果她离开了,就应当保持不嫁,或者与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
12 至于其余的人,是我说,不是主说:若有弟兄有不信的妻子,而她愿意和他同住,他就不可离弃她。
13 女人有不信的丈夫,而他愿意和她同住,她就不可离弃丈夫。
14 因为不信的丈夫因着妻子被分别为圣;不信的妻子也因着丈夫被分别为圣。否则,你们的儿女就是不洁净的;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
15 然而,若不信的一方要离开,就让他离开吧。在这样的事上,弟兄或姊妹不受束缚;但上帝召我们是为了平安。
16 妻子啊,你怎么知道你是否会使丈夫得救呢?丈夫啊,你又怎么知道你是否会使妻子得救呢?
17 只要照着主分给各人的,照着上帝召各人的,各人就这样行事为人。我在众教会中都是这样吩咐。
18 有人蒙召时已经受了割礼吗?他就不要变成未受割礼的样子。有人蒙召时未受割礼吗?他就不要受割礼。
19 受割礼算不得什么,未受割礼也算不得什么;重要的是遵守上帝的诫命。
20 各人蒙召时处在什么身份,就应当留在那身份中。
21 你蒙召时是奴仆吗?不要因此忧虑;但如果你有机会得自由,就利用这个机会。
22 因为蒙召时作奴仆的人,在主里是主所释放的人;同样,蒙召时自由的人,是基督的奴仆。
23 你们是重价买来的;不要作人的奴仆。
24 弟兄们,各人蒙召时处在什么处境,就应当在上帝面前留在那处境中。
25 关于童女,我没有从主来的命令,但我作为蒙主怜悯、成为可信的人,提出我的判断。
26 因此,我认为由于当前的艰难,人保持现状是好的。
27 你已经有妻子的约束吗?不要寻求解脱。你没有妻子的约束吗?不要寻求妻子。
28 但你若结婚,并没有犯罪;童女若结婚,也没有犯罪。然而这样的人在肉身上会有苦难,而我想使你们免受这苦。
29 弟兄们,我是说:时候缩短了。从今以后,有妻子的,要像没有妻子一样;
30 哭泣的,要像不哭泣一样;喜乐的,要像不喜乐一样;买东西的,要像没有拥有一样;
31 使用这世界的,要像没有尽情使用一样;因为这世界的样式正在过去。
32 我愿意你们无所挂虑。未婚的人挂念主的事,想着怎样使主喜悦;
33 已婚的人却挂念世上的事,想着怎样使妻子喜悦。
34 妻子和童女之间也有分别。未婚的女子挂念主的事,好使她身体和灵都圣洁;已婚的女子却挂念世上的事,想着怎样使丈夫喜悦。
35 我说这话是为你们自己的益处,不是要套住你们,而是要你们行合宜的事,并且能不分心地专注于主。
36 但如果有人认为自己对待自己的童女不合宜,若她已经过了青春盛期,而事情又确有需要,他就可以随自己的意思去做;他没有犯罪。让他们结婚吧。
37 但那心里坚定、没有迫不得已的需要,又能掌控自己意愿的人,若心里决定守住自己的童女,他做得好。
38 这样看来,把自己的童女嫁出去的人做得好;不把她嫁出去的人做得更好。
39 丈夫活着多久,妻子就在律法上受约束多久;但丈夫若死了,她就自由了,可以随自己的意思嫁给谁,只是要在主里。
40 然而,照我的判断,她若保持现状,就更有福;我想我也有上帝的圣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