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1 祭司和利未人,就是利未全支派,在以色列中不可有份,也不可有产业。他们要吃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和祂的份。
2 他们在弟兄中不可有产业。耶和华是他们的产业,正如祂对他们所说的。
3 祭司从百姓,就是从献祭的人那里,无论献的是牛是羊,都应得这一份:他们要把前腿、两腮和内脏给祭司。
4 你要把你的五谷、新酒和油初熟的,以及你羊群中初剪的羊毛给他。
5 因为耶和华你的上帝从你众支派中拣选了他和他的子孙,使他们永远站立,奉耶和华的名事奉。
6 如果一个利未人,从以色列全地他所寄居的任何一座城门出来,照着他心中一切的愿望,来到耶和华所要选择的地方,
7 他就可以奉耶和华他上帝的名事奉,像他所有站在那里、在耶和华面前事奉的利未弟兄一样。
8 除了他变卖祖业所得的以外,他们还要有同等的份额可吃。
9 你进入耶和华你的上帝赐给你的地以后,不可学习效法那些列国可憎的事。
10 你们中间不可有人使自己的儿子或女儿经火,也不可有占卜的、算命的、观兆的、行邪术的,
11 或念咒的,或求问交鬼的,或巫师,或求问死人的。
12 因为凡行这些事的人,都是耶和华所憎恶的。因这些可憎的事,耶和华你的上帝正把他们从你面前赶出去。
13 你要在耶和华你的上帝面前纯全。
14 因为你将要赶出的这些列国听从行邪术的和占卜的;至于你,耶和华你的上帝不准你这样做。
15 耶和华你的上帝要从你中间、从你的弟兄中,为你兴起一位像我一样的先知。你们要听从他。
16 这正是你在何烈,在会众聚集的日子,向耶和华你的上帝所求的一切;你说:“不要让我再听见耶和华我上帝的声音,也不要让我再看见这大火,免得我死亡。”
17 耶和华对我说:“他们所说的话说得好。
18 我要从他们弟兄中,为他们兴起一位像你一样的先知。我要把我的话放在他口中,他要把我吩咐他的一切都告诉他们。
19 凡不听从他奉我名所说我话的人,我必向那人追讨。
20 但若有先知擅自奉我的名说我没有吩咐他说的话,或奉别神的名说话,那先知必须死。”
21 你心里也许会说:“我们怎能知道哪一句话不是耶和华所说的呢?”
22 当先知奉耶和华的名说话,如果那事没有随之发生,也没有成就,那就是耶和华没有说过的话;是那先知擅自说的。你不要怕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