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记.
21.
“你要摆在他们面前的典章如下： 
“如果你买了希伯来奴仆，他要服侍六年；到了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离去，不用付任何代价。 
他若是独身来的，就要独身离去；他若已经有妻子，他的妻子也要和他一同离去。 
如果他的主人给他妻子，而她给他生了儿子或女儿，妻子和儿女都要归主人，他自己要独身离去。 
但如果那奴仆明明地说：‘我爱我的主人、我的妻子和我的儿女；我不愿自由离去；’ 
他的主人就要把他带到上帝面前，又要把他带到门前或门柱旁；他的主人要用锥子穿透他的耳朵，他就要永远服侍主人。 
“如果有人卖女儿作婢女，她不可像男奴那样离去。 
如果她不讨主人的喜悦，而主人已经把她许配给自己，他就要准许她被赎回。他既然以诡诈待了她，就无权把她卖给外族人。 
如果他把她许配给自己的儿子，就要按女儿的待遇待她。 
如果他另娶妻子，就不可减少她的饮食、衣服和夫妻的权利。 
如果他不为她做这三件事，她就可以不用付钱，自由离去。 
“击打人以致死亡的，必须被处死。 
但如果不是出于故意，而是上帝容许这事发生，我就要为你指定一个他可以逃往的地方。 
如果有人设计谋害他的邻舍，蓄意杀他，你要把他从我的祭坛那里带走，使他处死。 
“攻击自己父亲或母亲的，必须被处死。 
“绑架人并把他卖了的，或那人还在他手中被发现的，必须被处死。 
“咒骂自己父亲或母亲的，必须被处死。 
“如果人争斗，一个人用石头或拳头击打另一个人，那人没有死，却卧床不起； 
后来若能起来，扶着杖在外行走，击打他的人就可以免受刑罚；只是他必须赔偿那人误工的损失，并负责医治他，直到他完全康复。 
“如果有人用棍子打他的奴仆或婢女，使他死在自己手下，那人必须受惩罚。 
不过，如果奴仆过了一两天还能起来，他就不受惩罚，因为那奴仆是他的财产。 
“如果人打架，伤害了怀孕的妇人，以致她早产，却没有造成其他伤害，他必须照妇人的丈夫所要求、审判官所准许的，缴纳罚款。 
但如果造成伤害，你就要以命偿命，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以灼伤还灼伤，以伤口还伤口，以瘀伤还瘀伤。 
“如果有人击打他的奴仆或婢女的眼睛，把眼睛打坏，他就要因那只眼睛释放那人，使他自由。 
如果他打掉男奴的一颗牙，或婢女的一颗牙，他就要因那颗牙释放那奴仆，使他自由。 
“如果牛抵死男人或女人，那牛必须用石头打死，牛肉不可吃；但牛主不承担责任。 
但如果那牛素来有抵人的习惯，牛主也受过警告，却没有把它看管起来，以致它杀死男人或女人，那牛要用石头打死，牛主也要被处死。 
如果有赎价加在他身上，他就要按所加给他的一切，交出赎自己性命的价银。 
无论牛抵死的是儿子还是女儿，都要按这判例办理。 
如果牛抵死男奴或婢女，就要把三十舍客勒银子交给奴仆的主人，牛也要用石头打死。 
“如果有人打开一个坑，或有人挖坑而不遮盖，有牛或驴掉在里面， 
坑的主人就要赔偿。他要把钱给牲畜的主人，死了的牲畜要归他。 
“如果一个人的牛伤了另一个人的牛，以致它死了，他们就要卖掉活牛，平分价银；死牛也要平分。 
或者，如果人知道那牛素来有抵人的习惯，牛主却没有把它看管起来，他就必须以牛赔牛，死牛要归他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