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
19.
耶和华对摩西和亚伦说： 
“这是耶和华所吩咐的律法条例。你要告诉以色列人，把一头没有斑点、没有残疾、从未负过轭的红母牛牵到你们这里来。 
你们要把它交给祭司以利亚撒；他要把它牵到营外，有人要在他面前宰杀它。 
祭司以利亚撒要用指头取它的一些血，向会幕前面弹血七次。 
有人要在他眼前焚烧这母牛；它的皮、肉、血，连同粪，都要焚烧。 
祭司要取香柏木、牛膝草和朱红色线，丢在焚烧母牛的火中。 
然后祭司要洗自己的衣服，用水洗身，之后才可以进营；祭司要不洁净直到晚上。 
焚烧母牛的人也要用水洗自己的衣服，用水洗身，并且要不洁净直到晚上。 
“一个洁净的人要收起母牛的灰，放在营外洁净的地方；这灰要为以色列会众保存，用来调制除污秽的水。这是赎罪祭。 
收取母牛灰的人要洗自己的衣服，并且要不洁净直到晚上。这要作为以色列人和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族人的永远条例。 
“凡触摸任何人尸体的，要不洁净七天。 
第三天，他要用那水洁净自己，第七天他就洁净了；但如果他第三天不洁净自己，到第七天他也不会洁净。 
凡触摸死人，就是已死之人的身体，却不洁净自己的，就玷污了耶和华的帐幕；那人必从以色列中被剪除。因为除污秽的水没有洒在他身上，他就不洁净；他的不洁净仍在他身上。 
“人死在帐棚里的律法是这样：凡进那帐棚的，以及凡在那帐棚里的，都要不洁净七天。 
凡没有扎紧盖子的敞口器皿，都是不洁净的。 
“凡在田野里触摸被刀杀的人、尸体、人的骨头或坟墓的，都要不洁净七天。 
“要为不洁净的人取一些焚烧赎罪祭后的灰，放在器皿里，再把流水倒在灰上。 
一个洁净的人要拿牛膝草，蘸在水中，洒在帐棚上、所有器皿上、在那里的人身上，以及触摸过骨头、被杀的人、死人或坟墓的人身上。 
那洁净的人要在第三天和第七天洒在不洁净的人身上。第七天，他要洁净那人。那人要洗自己的衣服，用水洗身，到了晚上就洁净了。 
但那不洁净而不洁净自己的人，必从会众中被剪除，因为他玷污了耶和华的圣所。除污秽的水没有洒在他身上，他是不洁净的。 
这要作为他们永久的条例。洒除污秽之水的人要洗自己的衣服；触摸除污秽之水的人要不洁净直到晚上。 
“不洁净的人所触摸的任何物都要不洁净；触摸那物的人也要不洁净直到晚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