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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婚姻關係為例
1 弟兄們,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在活着的時候嗎? 2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着,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 3 所以丈夫活着,她若歸於別人,便叫淫婦;丈夫若死了,她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雖然歸於別人,也不是淫婦。 4 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着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裏復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上帝。 5 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 6 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着心靈心靈:或譯聖靈的新樣,不按着儀文的舊樣。
內在的罪
7 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呢?律法是罪嗎?斷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 8 然而,罪趁着機會, 就藉着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裏頭發動;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 9 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着的;但是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 10 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反倒叫我死; 11 因為罪趁着機會, 就藉着誡命引誘我,並且殺了我。 12 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13 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嗎?斷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着那良善的叫我死,就顯出真是罪,叫罪因着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 14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 15 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 16 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 17 既是這樣,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做的。 18 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19 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 20 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做的。 21 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 22 因為按着我裏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歡上帝的律; 23 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 24 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25 感謝上帝,靠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上帝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