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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福
(路 6:20-23)
1 耶稣看见群众,就上了山;他坐下之后,门徒来到他跟前, 2 他就开口教训他们: 3 “心灵贫乏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 4 哀痛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安慰。 5 温柔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承受地土。 6 爱慕公义如饥如渴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饱足。 7 怜悯人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蒙怜悯。 8 内心清洁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看见 神。 9 使人和平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称为 神的儿子。 10 为义遭受迫害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 11 人若因我的缘故辱骂你们,迫害你们,并且捏造各样坏话毁谤你们,你们就有福了。 12 你们应该欢喜快乐,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在你们以前的先知,他们也曾这样迫害。
门徒作盐作光
(可 9:50;路 14:34-35)
13 “你们是地上的盐;如果盐失了味,怎能使它再咸呢?结果毫无用处,唯有丢在外面任人践踏。 14 你们是世上的光。建在山上的城是无法隐藏的; 15 人点了灯,不会放在量器底下,而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一家人。 16 照样,你们的光也应当照在人前,让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又颂赞你们在天上的父。
论律法
17 “你们不要以为我来是要废除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除,而是要完成。 18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算天地过去,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会废去,全部都要成就。 19 因此,无论谁废除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这样教导人,他在天国中必称为最小的;但若有人遵行这些诫命,并且教导人遵行,他在天国中必称为大。 20 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胜过经学家和法利赛人的义,就必不能进天国。
不可恨人
(路 12:58-59)
21 “你们听过有这样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杀人的必被判罪。’ 22 可是我告诉你们,凡是向弟兄发怒的,必被判罪。人若说弟兄是‘拉加’,必被公议会审判;人若说弟兄是‘摩利’,必难逃地狱的火。 23 所以你在祭坛上献供物的时候,如果在那里想起你的弟兄对你不满, 24 就当在坛前放下供物,先去与弟兄和好,然后才来献你的供物。 25 趁着你和你的对头还在路上的时候,要赶快与他和解,免得他抓你去见法官,法官把你交给狱警,关在监里。 26 我实在告诉你,除非你还清最后一分钱,否则决不能从那里出来。
不可动淫念
27 “你们听过有这样的吩咐:‘不可奸淫。’ 28 可是我告诉你们,凡是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心里已经犯了奸淫。 29 如果你的右眼使你犯罪,就把它挖出来丢掉;宁可失去身体的一部分,胜过全身被丢进地狱里。 30 如果你的右手使你犯罪,就把它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身体的一部分,胜过全身进到地狱里去。
不可休妻
(太 19:9;可 10:11-12;路 16:18)
31 “又有这样的吩咐:‘人若休妻,就应当给她休书。’ 32 可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如果不是因她不贞,就是促使她犯奸淫;无论谁娶了被休的妇人,也就是犯奸淫了。
不可发誓
33 “你们又听过有这样吩咐古人的话:‘不可背约,向主许的愿都要偿还。’ 34 可是我告诉你们,总不可发誓,不可指着天发誓,因为天是 神的宝座; 35 不可指着地发誓,因为地是 神的脚凳;不可指着耶路撒冷发誓,因为它是大君王的京城; 36 也不可指着自己的头发誓,因为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白或变黑。 37 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如果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
不可报复
(路 6:29-30)
38 “你们听过有这样的吩咐:‘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39 可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对抗,有人打你的右脸,把另一边也转过来让他打; 40 有人要告你,想拿你的衬衫,就连外套也让他拿去。 41 有人要强迫你走一里路,就陪他走两里。 42 有求你的,就给他;想借贷的,也不可拒绝。
当爱仇敌
(路 6:27-28、32-36)
43 “你们听过有这样的吩咐:‘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 44 可是我告诉你们,当爱你们的仇敌,为迫害你们的祈祷, 45 好叫你们成为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使太阳照恶人,也照好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 46 如果你们只爱那些爱你们的人,有什么赏赐呢?税吏不也是这样作吗? 47 如果你们单问候你们的弟兄,有什么特别呢?教外人不也是这样作吗? 48 所以你们要完全,正如你们的天父是完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