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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拿尼和哈拿尼雅一同管理
1 城牆建成後,我就裝上門扇,委派了守門的、歌唱者和利未人, 2 我委任我的兄弟哈拿尼和營樓長哈拿尼雅,管理耶路撒冷,因為哈拿尼雅是個可信靠的人,敬畏 神勝過許多人。 3 我吩咐他們說:“日上中天時,耶路撒冷的城門也不可長久敞開;太陽還停著未落,守門的人站崗的時候,也要關好門,要派耶路撒冷的居民站崗,一些人在哨崗,另一些人在自己的屋前瞭望。” 4 城既寬闊又廣大,但城中的居民稀少;房屋還沒有建造起來。
第一次回歸的猶太人
(拉 2:1)
5 我的 神使我的心定意,召集貴族、官長和人民,要照家譜登記。我找到頭一次上來的人的家譜,我找到的家譜上面寫著: 6 以下這些猶大省的人,從前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擄走他們,現在他們歸回耶路撒冷和猶大,各人回到自己的城鎮。
回歸的領袖
(拉 2:2)
7 他們是跟所羅巴伯、耶書亞、尼希米、亞撒利雅、拉米、拿哈瑪尼、末底改、必珊、米斯毗列、比革瓦伊和尼宏和巴拿一同回來的。以色列民的人數記在下面:
回歸的平民
(拉 2:3 35)
8 巴錄的子孫二千一百七十二人。 9 示法提雅的子孫三百七十二人。 10 亞拉的子孫六百五十二人。 11 巴哈.摩押的子孫,就是耶書亞和約押的子孫,二千八百一十八人。 12 以攔的子孫一千二百五十四人。 13 薩土的子孫八百四十五人。 14 薩改的子孫七百六十人。 15 賓內的子孫六百四十八人。 16 比拜的子孫六百二十八人。 17 押甲的子孫二千三百二十二人。 18 亞多尼干的子孫六百六十七人。 19 比革瓦伊的子孫二千零六十七人。 20 亞丁的子孫六百五十五人。 21 亞特的子孫,就是希西家的子孫,九十八人。 22 哈順的子孫三百二十八人。 23 比宰的子孫三百二十四人。 24 約拉的子孫一百一十二人。 25 基遍的子孫九十五人。 26 伯利恆人和尼陀法人,共一百八十八人。 27 亞拿突人一百二十八人。 28 伯.亞斯瑪弗人四十二人。 29 基列.耶琳人、基非拉人和比錄人,共七百四十三人。 30 拉瑪人和迦巴人,共六百二十一人。 31 默瑪人一百二十二人。 32 伯特利人和艾人,共一百二十三人。 33 另一個尼波的人五十二人。 34 另一個以攔的子孫一千二百五十四人。 35 哈琳的子孫三百二十人。 36 耶利哥的子孫三百四十五人。 37 羅得、哈第和阿挪的子孫共七百二十一人。 38 西拿的子孫三千九百三十人。
回歸的祭司
(拉 2:36 39)
39 祭司的數目記在下面:耶書亞家的耶大雅的子孫九百七十三人。 40 音麥的子孫一千零五十二人。 41 巴施戶珥的子孫一千二百四十七人。 42 哈琳的子孫一千零一十七人。
回歸的利未人
(拉 2:40 42)
43 利未人的數目記在下面:何達威的子孫,就是耶書亞和甲篾的子孫,七十四人。 44 負責歌唱的:亞薩的子孫一百四十八人。 45 守門的人數:沙龍的子孫、亞特的子孫、達們的子孫、亞谷的子孫、哈底大的子孫和朔拜的子孫,共一百三十八人。
回歸的殿役
(拉 2:43 54)
46 殿役的數目記在下面:西哈的子孫、哈蘇巴的子孫、答巴俄的子孫、 47 基綠的子孫、西亞的子孫、巴頓的子孫、 48 利巴拿的子孫、哈迦巴的子孫、薩買的子孫、 49 哈難的子孫、吉德的子孫、迦哈的子孫、 50 利亞雅的子孫、利汛的子孫、尼哥大的子孫、 51 迦散的子孫、烏撒的子孫、巴西亞的子孫、 52 比塞的子孫、米烏寧的子孫、尼普心的子孫、 53 巴卜的子孫、哈古巴的子孫、哈忽的子孫、 54 巴洗律的子孫、米希大的子孫、哈沙的子孫、 55 巴柯的子孫、西西拉的子孫、答瑪的子孫、 56 尼細亞的子孫和哈提法的子孫。
所羅門僕人的後裔
(拉 2:55 58)
57 所羅門僕人的子孫的數目記在下面:瑣太的子孫、瑣斐列的子孫、比路大的子孫、 58 雅拉的子孫、達昆的子孫、吉德的子孫、 59 示法提雅的子孫、哈替的子孫、玻黑列.哈斯巴音的子孫和亞捫的子孫。 60 作殿役的和所羅門僕人的子孫共三百九十二人。
身世不明的人
(拉 2:59 63)
61 以下這些人是從特米拉、特哈薩、基綠、亞頓和音麥上來的,可是他們無法證明他們的父家或世系是以色列人。 62 這些人是第萊雅的子孫、多比雅的子孫和尼哥大的子孫,共六百四十二人。 63 祭司中,有哈巴雅的子孫、哈哥斯的子孫和巴西萊的子孫;巴西萊娶了基列人巴西萊的一個女兒為妻,所以起名叫巴西萊。 64 這些人查考族譜的記錄,卻找不著,因此他們算為不潔淨,不能作祭司。 65 省長告訴他們不可吃至聖之物,直等到有能用烏陵和土明來決疑的祭司興起來。
回歸者的總數
(拉 2:64 67)
66 全體會眾共有四萬二千三百六十人。 67 此外,還有他們的僕婢七千三百三十七人;又有男女歌唱者二百四十五人。 68 他們有馬七百三十六匹,騾子二百四十五匹, 69 駱駝四百三十五匹和驢子六千七百二十頭。
為聖殿而奉獻的財物
(拉 2:68 70)
70 有些族長為了這工程而捐獻;省長捐給庫房金子八公斤、碗五十個和祭司的禮服五百三十件; 71 族長捐給這工程的庫房金子一百六十八公斤、銀子一千二百五十公斤。 72 其餘的人民捐獻金子一百六十八公斤,銀子一百四十公斤、祭司的禮服六十七件。 73 於是祭司、利未人、守門的、歌唱者、一部分人民、作殿役的,和以色列眾人都住在自己的城裡。